新检测细则5月1日起施行
- 发布日期:
2025-04-28 -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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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省住建厅发布新版《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》,自 202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。新检测细则主要变化:一是建设单位在工程概预算中单独列支检测费用,规范检测费用流向。二是检测机构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,保证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。三是对于检测不合格结果,检测机构24小时内报告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门。四是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,涉及结构安全性的保存不少于20年。五是县级以上住建部门可通过核查电子证照、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等方式,定期动态核查检测机构资质。
新检测细则密织全流程的立体化监管网络,提高质量检测管理效能,促进我市质量检测行业规范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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